人行澄清微信支付寶收款碼不能用於經營收款屬誤讀

人行澄清微信支付寶收款碼不能用於經營收款屬誤讀

新華社引述人民銀行有關人士指,從人民銀行有關部門獲悉,早前市傳微信及支付寶收款碼不能用於經營收款,有關說法是誤讀。

報道引述人行指,使用「碼牌」或者打印封裝的二維碼的商戶,需要向收款服務機構,例如微信及支付寶等,申請轉為商用收款碼,但消費者日常支付不會受到影響,仍可以用掃瞄二維碼等方式付款,並無任何變化。至於商戶之前已使用經營收款碼收款,亦不會受影響。

人行10月公布加強支付受理終端及相關業務管理的通知,對收款條碼支付提出一系列管理要求,將於明年3月1日起實施。

新華社引述人行有關人士指,收款服務機構有義務免費為商戶提供商用收款碼,商戶只需要提供必要的身份核實信息。

另外,按照相關要求,不得透過個人收款條碼,為具有明顯經營活動特徵的個人,提供經營活動相關收款服務,中國支付清算協會正研究相關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