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首4月錄得逾7100宗盜竊案 超市盜竊佔約千宗

警方今年1月至4月錄得的整體盜竊案有7167宗,較去年同期升近四成,較疫情前的2019年同期多約9%。警方相信,盜竊案上升與社會復常有關,與旅客或非本港居民無直接關係,期內發生最多盜竊案是人流較多的旺角區。 警務處防止罪案科培訓及支援組總督察蔡頴鈺表示,超市等零售業界現時較多利用自助收銀機,以節省人手,但有市民未有為所有物品掃瞄付款,職員揭發報警。今年首4個月的店舖盜竊案近2500宗,按年升約三成,以超市盜竊案佔最多,有約1000宗。她提醒市民切勿以身試法,一經定罰可被判處監禁。 期內的雜項盜竊案有近3900宗,按年升約五成三,拘捕人數912人。蔡頴鈺指出,雜項盜竊一般涉及物品在公共地方被盜,較常被偷的物品包括銀包、手機和單車等。她建議市民使用較牢固的鎖頭,為單車上鎖,又或將單車停泊在有閉路電視涵蓋的地方,市民亦可在個人物品上刻上獨特標記,又或在物品上安裝GPS定位儀,以追蹤去向。 蔡頴鈺又說,要留意疑犯或許會採取多人犯案的「聲東擊西」手法,他們可能會假扮互不相識,分別進入店舖問問題及偷竊。 另外,警方亦復辦針對零售業界的工作坊,介紹店舖防盜建議和詐騙案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