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經紀以玩貓利誘16歲少女至家中施暴 強姦罪成今判囚8年

【on.cc東網專訊】16歲少女早前透過匿名交友程式認識1名4旬保險經紀,並應邀到其家中與他的貓兒耍樂,期間疑遭對方強姦,更被奪去初夜。涉案男子早前於高院否認1項強姦罪,經審訊後被陪審團裁定罪成。高院暫委法官胡雅雯經提取相關報告後,今(17日)判處被告監禁8年。法官指案件有加刑因素,包括事主當時只有16歲,被告比她年長25載向她「攞着數」及對事主有嚴重影響等。

現年42歲被告陳子進,報稱為保險經紀。控罪指被告於2022年1月7日,在天水圍民德路一村屋內強姦X。與妻子已離婚的被告育有1女,過往沒有案底。辯方求情指被告為人孝順且是好父親且愛護動物。X的創傷評估報告顯示原本已有抑鬱症的她在事發後情況更嚴重,且有自殘行為及自殺念頭。事件亦影響其學業,曾停學數個月,X作供後情況有改善但仍需接受心理治療。法官指本案確有加刑因素,被告亦是有預謀犯案,且奪去X的初夜,性交初期亦沒有使用安全套,故由監禁5年的量刑起點加刑3年。

控方案情指,X於案發時16歲4個月,她於案發前數天透過匿名交友程式認識被告,被告邀請X到其住所與貓兒玩樂,並提出會給予對方1,000港元零用錢。案發當晚,X與被告於天水圍港鐵站會合後,兩人乘的士前往被告住所。X指被告於單位內叫她與貓兒玩樂,其後被告要求X坐在床上,並開始撫摸她,X向被告說不及要求停止,惟推開被告不果,其後與她性交,事主反抗不果。事主其後透過Instagram 向老師披露事件,被告被捕後於警誡下稱「我無強姦人」,並指於事主同意下進行性交。

案件編號:HCCC 50/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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