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指派員押解不尊重港司法管轄權 李家超批台政治考量阻攔

李家超指台灣派員押解陳同佳,是不尊重港司法管轄權。

星島日報報道】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今早因洗黑錢案刑滿出獄,回復自由身,台方提出派員到香港押解陳同佳。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批評,台方對當地通緝犯自願自首設下諸多限制是政治考量,圖謀將責任推卸給特區政府,並指台方不斷改變立場,先是對陳同佳到台設入境管制,現時又指並無設下限制,「如果今次唔能夠秉承公義,台灣政府要負上全部責任」。他指,台方曾要求特區政府非法在陳同佳刑滿後繼續扣押他,是不負責任的言論,而台方派員到港押解陳同佳更是極不尊重特區政府的司法管轄權,完全不能接受。 他指,陳同佳已刑滿出獄,已是自由人,特區政府無權向他採取任何強制性措施,他可選擇由任何人陪同他到台灣自首,希望台方可履行公義及司法責任,讓陳同佳到台灣自首,還謀殺案死者及家人一個公道。他稱,陳同佳早前表示對其人身安全有憂慮,警方考慮他的要求後採取適當措施。他強調,任何海外人員到港執法並不存在可能性,而據他所知,台方現時並無執法人員在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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