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牙醫註冊條例 收25份意見 牙醫學會倡菲臘醫院開放公眾

政府提出本地牙科畢業生須實習一年才能註冊。
政府提出本地牙科畢業生須實習一年才能註冊。

【本報訊】政府正探討不同方案,以確保公營醫療系統有足夠醫護人手,並研究修訂《牙醫註冊條例》,提出本地牙科畢業生須實習一年才能註冊,並引入合資格非本地培訓牙醫。

諮詢期前日屆滿,醫務衞生局稱,截至前日下午5時接獲25份書面意見。牙醫學會會長王志偉稱,學會建議行使《菲臘牙科醫院條例》權力,開放醫院提供公共牙科服務,安排畢業生在醫院實習。

盼紓緩公營服務壓力

據了解,另有持份者向局方提交意見,建議為落實實習期訂立緩衝期,讓各界有充分時間準備,有意入讀的學生可考慮相關因素。王志偉表示,學會提交的意見表明支持實習方案,可增加牙醫質素,惟關注已入學牙科生會反感,政府需照顧他們感受。

他又稱,菲臘牙科醫院只接收轉介病人,若能開放接收街症,可紓緩公營服務壓力;而且,畢業生在醫院接觸的病人種類,遠比在衞生署廣泛,相信牙科生更易接受。

至於引入非本地培訓牙醫,他認為應以執業試把關,故建議有限度註冊轉為正式註冊,仍須通過第一部分筆試,特別註冊轉正式註冊,亦須通過第二部分實務考試。

政府計劃今年下半年提交修訂草案,醫衞局稱已先後諮詢牙科界別及相關持份者,包括香港牙醫管理委員會、各牙科專業團體、培訓機構等,並擬諮詢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