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計劃允許於北京上海廣州等地設外商獨資醫院

商務部、國家衛健委和國家藥監局,發表有關在醫療領域開展擴大開放試點工作的通知,計劃允許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蘇州、福州、廣州、深圳和海南,設立外商獨資醫院。 通知亦要求,在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和海南自由貿易港,允許外商投資企業從事人體幹細胞、基因診斷與治療技術開放和技術應用,所有經註冊上市和批准生產的產品,可在全國範圍使用。 通知要求,試點地區有關主管部門要加大政策宣傳力度,主動對接有意願的外商投資企業並加強服務,同時要加強部門間會商,並依法監督管理試點企業,及時識別、有效防範風險,確保試點工作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