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富戶資產准扣保險退休金

房委會今年10月收緊公屋富戶政策。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昨通過調整公屋富戶政策下資產計算方法,以較寬鬆的方法,容許公屋戶計算資產時扣減一筆過退休金和保險賠償,亦容許有殘疾人士成員的住戶毋須遷出公屋,但須按現行政策繳交倍半或雙倍租金。小組同時亦通過下月底推售的新居屋定價和入息及資產限額安排。 房委會今年10月收緊公屋富戶政策,在港擁有物業、入息超過限額5倍、或者資產超過限額100倍的住戶均需交還公屋。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昨商討包括資產限額計算方法的執行細節,大部分委員希望從寬計算,容許公屋戶計算資產總值時,可扣除強積金計畫、職業退休保障計畫、公務員長俸下收取的一筆過退休金,以及因戶籍內的家庭成員離世而收取的保險賠償金、法定賠償金,及戶籍內家庭成員收取的危疾保險賠償金。 而全部家庭成員為殘疾人士、均滿60歲、領取綜援等住戶,可豁免受「富戶政策」限制。至於有殘疾成員的住戶亦會從寬處理,即使入息或資產超出規限,亦毋須遷出公屋,僅按「富戶政策」繳交相應租金,但持有物業則需要遷離。 至於購買房委會新居屋和「綠置居」樓花的綠表人士,即使超出12個月的遷離寬限期,仍可暫住在公屋單位中直至收樓,但白表人士和購買私樓則不會有同樣安排。 另外,據悉華富邨重建的發展範圍將進一步縮減,面積最大的雞籠灣用地會縮減興建單位規模,一所擬議學校會改為住宅,而校舍選址則改在原邨範圍內,房署估計仍可維持增加11900個單位,但當中原預計2024年落成的9000個遷置單位,則延至2025年落成,相信2029年及2023年完成的第二期或第三期亦可能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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