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嚇法官案】控方指裝修工法官席前高喊「陳嘉信我斬死你」

事發後警方增援戒備。小圖為被告余祖林。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裝修工人涉於去年10月在高等法院以菜刀威嚇法官陳嘉信,及疑用刀劈向法官席前的桌子,涉案裝修工否認刑事毀壞罪、刑事恐嚇及管有攻擊性武器共3罪,案件今於區域法院開審。控方陳詞指,被告於警誡下稱當日收到上判案書感到受屈,欲向申索初審時判他敗訴的陳官發洩冤屈,認為判決不公道,所以生他的氣。 53歲被告余祖林今未有律師代表,控方陳詞時指,被告於2011年的傷亡訴訟中聲稱3名警員在2008年對他執行拘捕行動使他受傷,要求索償66萬賠償,惟其申索最終被駁回,他不服判決提岀上訴,並且得直,但該案重審後,他的申索再被駁回,遂他在去年再次申請上訴許可。 於去年10月17日約9時許,被告先到達法院3樓,以等候上訴庭頒下判案書,期間他從背囊取岀原放在透明膠殼的菜刀揮舞一番,再放回膠殻以及背囊內。其後他得悉申請上訴失敗,遂他往地下大堂查看審訊案件表,再往7樓。 當時陳官正宣讀另一宗案件的判決,被告則坐於公眾席,並從背囊取岀長12吋的菜刀。然而法庭書記喝止,被告仍把菜刀從膠殻掏岀,並向法官席前行前數步,以普通話向陳官叫喊,內有意思包括「陳嘉信,我找到你,我斬死你」。被告當時激動及將菜刀舉至頭部,而他與陳官距離約2至3米,書記及陳官隨後立即由法官通道離開法庭。 被告站於法官長檯左邊揮動菜刀數次,再以普通話說些話,包括「陳嘉信,你以為我找不到你?」。期間,被告在法官檯上又敲打兩下,致檯上有一道約5厘米的切割痕,並留下膠殼,被告近10時則離開法院。 法庭記者:陳詠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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