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被告吳政亨不自辯 傳兩證人作供

【Now新聞台】民主派初選案續審,被告吳政亨一方開展辯方案情,傳召一名法律文員作供。

被告陳志全、楊雪盈等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被告吳政亨一方開始講述辯方案情,他本人不會作供,但傳召兩名證人,其中一人是律師行文員,她供稱曾按上司指示登入一個以李伯盧英文拼音即吳政亨筆名的電郵,截取了一些郵件。

當中吳政亨提到他對「三投三不投」的看法,但法官李運騰指,辯方需要證明電郵是由吳政亨管理,否則只可用作傳聞證據,即使證明了電郵由吳政亨發出,他表達相關意見的情況及對象亦難以與案情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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