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前夕】張秀賢:走完公民抗命的路,對得住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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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雨傘運動9人被控公眾妨擾罪,案件明天(9日)宣判。自審訊結束後已經近四個月,9人明天將在庭上再聚首。九子之一的張秀賢面對判刑在即,他有感:「走晒成個公民抗命嘅程序,起碼我對得住自己。往後嘅日子,無論我喺咩崗位,起碼我喺呢個時間、呢個年紀曾經做過呢件事。」

眾新聞在判決前夕訪問九子,問及各人近四個月的經歷、面對可能入獄的準備、裁決對香港的意義。其中陳淑莊與鍾耀華不欲受訪。以下是張秀賢的回應:

張秀賢這幾個月出席多場飯局,與朋友相聚。張秀賢facebook照片
張秀賢這幾個月出席多場飯局,與朋友相聚。張秀賢facebook照片

審訊結束(12月14日)至今近4個月,怎樣運用這段裁決前的日子?

我呢4個月就公事上比較多。我呢兩個禮拜好努力去為我的網購代理生意搵潛在客戶 ,入到去(坐監)就未必有時間理,我而家努力啲去做啦。第二就係,我多啲時間去沉澱或者去吓旅行。我中間有去日本,仲有去台灣,一半時間做嘢、一半時間抖吓。

呢段時間,我都係寫嘢比較多,專欄、儲稿。台灣專欄呢,我寫咗勁多儲稿,因為到時驚有勁多delay,我驚啲信會寄唔出或者寄得耐。我會keep住寫,一個禮拜一篇,有時二、三篇。香港又好、台灣又好、網媒嗰啲都會keep住寫。

我入去寫嘅嘢,可能反而多啲人睇。因為我覺得入面寫嘅嘢,情緒會再沉澱啲,唔使再追住 Facebook或者media嘅push,即係唔使未必真係消化到件事,就要嘔啲文出嚟。入到去我又可以有時間睇吓書,又可能同其他人相處嘅時候都有啲得著,個人嘅、對政治嘅睇法,可能都有啲得著。

呢排都要收拾心情,睇吓入面可以做啲咩。老實講,都係見吓朋友,飯局比較多,差唔多個個禮拜都二、三場飯局。(大家都係道別嘅心情?)暫別啦,我諗我都未必真係坐咁耐,或者係一個好好嘅機會去回顧一吓。

我覺得係回顧自己 。老實講,香港日日都發生啲事,你根本無得停低落嚟去回顧,反而我覺得,入咗去嘅話,接收資訊嘅速度比較慢,變咗更加多時間,諗番可以做啲乜。

4月9日有可能還柙,做了甚麼準備?

我而家都輕鬆嘅,但當然呢排又開始緊張啲。我諗緊張都人之常情,我覺得嗰種緊張唔係話好驚坐或者點樣。我覺得,因為9號會唔會被收柙係唔知,咁個變數大到我自己都唔知點搞。我覺得變數嘅問題先令到個人可能會多少少緊張。一開始同我講坐幾耐或者有啲以前嘅案例可以睇嘅,咁都仲好啲,呢單case無嘢好睇喎。

(你有無參考黃浩銘嘅入冊指南?)我印咗出嚟睇,驚自己執漏。我都搞咗個支援組,講緊自己支援自己。其實自己坐監未必最難搞,可能你要其他人支援先比較麻煩。例如講緊探監名單呀、啲書都要搵人幫我入,或者幫我統籌,我自己喺入面咩都做唔到。

我會形容俗世嘅事務比較多,即係電話咩自動轉賬嗰啲嘢,填晒啲forms,張4000蚊form(關愛共享計劃),我呢排終於填咗去交。現實改變唔到,咪調節自己心態,既來之則安之,我又無做錯啲咩事,點解我要不安或者要好似好驚,我行得正企得正。

屋企人同朋友開咗 WhatsApp group。我有搵中學同學幫手,有搵各路嘅朋友幫手,講緊點收集啲信、點樣再寄出去,其實都已經搞咗。同埋我諗有啲信正委(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會幫手搞,所以其實都唔係真係咁麻煩。

我而家最掛心嘅係公司嘅嘢,因為網購代理生意起步無耐,而家咁樣搞都麻煩。不過我都有信心,就算無咗我,都搞得掂,公司有5、6個人。我個「立言(香港)」都已經交接緊,呢幾日都開緊會討論點樣處理。我覺得呢個係好嘅契機,執番好有咩喺手。

當然我覺得坐監梗係唔好嘅事,我都唔會將喪事當喜事辦,或者話好恨坐監,只不過係我覺得,你既然都要面對咁大嘅挑戰,我覺得人生上面呢個挑戰都算大嘅,喺廿幾歲嘅時候面對,總好過三、四十歲或者五、六十歲嘅時候面對,因為而家適應力比較強。

屋企人當然會掛心,但係我諗佢哋都知,遲早都會有咁杰嘅嘢啦。屋企人無嚟聽過審,無刻意搵佢哋,佢哋都唔會想嚟聽。入到去都唔係無乜機會見,一個禮拜都可以探到一次監,親屬一個月都探到二、三次監。我平時做嘢時間長,都未必同佢哋傾到咁耐。 

你覺得裁決對於香港社會的意義是甚麼?

我覺得裁決嘅意義在於到底法庭點樣詮釋雨傘運動,同埋因為法庭都講過公民抗命嘅問題,咁佢點樣定性、即係喺法庭眼中係咩一件事,我覺得都係一個標誌嘅意義。但我覺得更加重要嘅係,你終於走晒成個公民抗命嘅程序。公民抗命我覺得係,除咗個行動之外,你去到最尾接受法庭嘅程序,或者接受個裁決、判刑,呢個先至緊要。

我覺得我喺呢件事選擇承擔嘅話,從自己出發,起碼都對得住自己。即係先唔好話講到件事好偉大,但我唔會話將個意義睇得太細,唔會太妄自匪薄,但我又唔會覺得件事大得好誇張,好似慷慨就義咁。大佬呀,衰啲講句,你都係坐監啫,又唔使死。你坐監唔會坐得多過旺角(暴動罪)嘅。如果你慷慨就義嘅話,咁旺角嗰班咪更慷慨就義。

我自己嗰時參與落去,覺得我完成成個process,走晒成個公民抗命嘅程序,起碼我對得自己住。往後嘅日子,無論我喺咩崗位,起碼我喺呢個時間、呢個年紀曾經做過呢件事。

我唔會搵人寫求情信,我都無做錯咩事。我喺呢件事上面唔會有悔意喎,我覺得悔意應該建立於究竟當時嘅處理手法,例如講緊同群眾溝通得好唔好。嗰啲可能會後悔,因為覺得自己想做得好啲,但如果話成件事,我唔會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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