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強積金對沖新方案 補貼額增至300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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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報道】特首林鄭月娥下周發表《施政報告》,據悉屆時將公布取消強積金對沖的最新方案,勞顧會同日下午亦會開會討論。消息指,行政會議昨已通過新方案,補貼期較原方案大幅延長一倍多至二十五年,補貼金額加碼至近三百億元。 消息透露,在新方案下,過渡期後仍未有足夠結餘支付長服金和遣散費的中小企百分比,將較原方案大幅減半,降至約二成水平。有勞顧會資方代表指,政府延長過渡期,反映願意長期承擔。 有消息指,新方案沿用原方案的雙層補貼,僱主需開設專項儲蓄戶口,每月額外供款僱員薪酬的百分之一,以作支付日後的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其中第二層補貼將會「加碼」,以資助中小微企應付兩金開支。補貼金額由原方案的一百七十二億元,加碼七成至近三百億元,補貼期亦較原方案的十二年大幅延長一倍多,至二十五年。 在原方案中,政府預計取消對沖實施二十年後,仍有四成四聘用一至九名僱員的中小微企專項戶口,未有足夠結餘全數支付遣散費及長服金。消息指,在新方案下,過渡期結束後未有足夠結餘支付長服金和遣散費的中小企百分比,將大幅減半,即降至約二成水平。 政府今年初向勞資雙方公布初步構思方案,期後勞顧會開會討論後,勞資雙方達成初步共識,不反對取消強積金對沖。勞顧會資方代表郭振華表示,若政府延長補貼期至二十五年,可視作長期承擔,「起碼消除一部分中小企的憂慮」。他指出,不論本港經濟情況或僱主聘用員工的情況,在二十五年間「都已變了幾代」,因此補貼期能反映政策的長遠影響。 郭振華表示,現時不少中小企憂慮額外供款部分遭專項儲蓄戶口的基金蠶食,期望該專項儲蓄戶口具較高的固定利息回報,如每年利息回報率達百分之四。 他指出,雙層補貼的計算方法複雜,希望政府取消強積金對沖後,能設代理機構,為需支付長服金和遣散費的僱主,計算補貼金額及自行承擔的開支。 自政府公布取消對沖的初步構思以來,由百多個中小企商會的香港各界商會聯席,曾多次要求新方案不設補貼期,由政府永久包底,與商界共同承擔責任。 有中小企代表指出,現時商界願意每年額外供款百分之一,即每年額外供款六十億元,以二十年計的額外承擔達千億元,相比之下,「(增加的)百多億元補貼對政府來說,是小數目。」 中小型企業聯合會會長郭振邦表示,現階段未知道新方案的具體細節,故難以評論中小企是否「收貨」。 勞顧會勞方代表周小松表示,現時取消強積金對沖的最大阻力來自商界,新方案補貼額「加碼」反映政府具重大決心,針對性地回應中小企的憂慮,「僱主不應再以任何藉口推卻取消對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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