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文遠擲三文治案 終院稱未被律政司論點說服

社民連主席吳文遠於2016年向時任行政長官梁振英投擲三文治案,吳文遠上訴得直,律政司不服,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於上星期遭駁回,吳文遠終極勝訴。終審法院今日頒下判詞,指案件沒有構成嚴重不公,所以沒有被律政司所提出的論點說服。 終院非常任法官包致金在判詞中表示,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邱智立判吳文遠上訴得直時,指律政司理應控告吳文遠襲擊梁振英,而非身後的署理總督察。就法律論點而言,律政司指法庭在早前的上訴聆訊時未能道出所有論點,但包致金表示呈堂的三個終院案例,已令答案呼之欲出,而且令律政司提出的論點不具爭議性,所以不能批出終院上訴許可。至於在有實質及嚴重不公的層面,亦不足以說服終院批出上訴許可,如律政司擔心上訴得直的案例,令其表達意見的權利造成不利先例,故強調控辯雙方均有表達意見的權利,以釋除律政司的擔憂。 吳文遠在2016年立法會選舉投票日,時任行政長官梁振英到中區一個票站投票時,吳文遠向梁振英投擲一份三文治,梁振英彎身閃避,三文治擲中梁振英身後的署理總督察。吳文遠原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判監3星期,及後於高等法院上訴得直,律政司不服,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