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800萬元按揭貸款 廉署加控物業買家兒子

【on.cc東網專訊】廉政公署調查貪污時揭發一名物業買家涉嫌瞞報物業已出租,以誘使一間銀行不向她追討須符合自住規定而獲批的8成按揭貸款,涉款逾800萬港元,早前落案起訴該名買家欺詐罪名。廉署獲律政司進一步法律意見後,昨日(27日)加控買家的兒子。他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明日(2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23歲被告劉匡哲,昨日被控一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根據香港金融管理局發出的指引,銀行須遵守自住物業按揭貸款的按揭成數上限規定。案發時,中信銀行(國際)有限公司有參與香港按證保險有限公司的按揭保險計劃,可為800萬至1,000萬港元的自住物業提供最高8成按揭貸款。

劉匡哲的母親黃顯寧於2020年2月底,以998萬港元為當時身處海外的劉匡哲購入何文田一個私人住宅物業。數日後,黃顯寧及劉匡哲按上述計劃向信銀國際申請8成按揭貸款,並申報該物業將由2人自住。黃顯寧及劉匡哲在按揭貸款申請表上簽署聲明,如該物業日後不再由他們自住,他們有責任即時通知信銀國際。該銀行於2020年6月底批准有關申請,並向黃顯寧及劉匡哲批出一筆逾800萬港元貸款。

劉涉嫌於2020年8月至2021年9月期間與黃顯寧將該物業出租予一名租客,但他們並沒有通知信銀國際該物業的佔用情況有所改變,並意圖詐騙而誘使信銀國際不要求2人償還就該物業獲批的按揭貸款或誘使信銀國際不施加其他條件,包括上調利率。48歲保險代理黃顯寧,今年10月就隱瞞上述和其後另一宗租賃交易被控兩項欺詐罪名。她今日在區域法院應訊時並無答辯,案件押後至明年3月7日再提訊。

【更多即時新聞詳情請上東網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