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重犯黎智英准保 學者:匪夷所思 反中亂港快樂聖誕 愛國愛港只剩悲嘆

黎智英(中)手持其「包頭」在兩名律師陪同下,步出法院羈留室。(何天成攝)
黎智英(中)手持其「包頭」在兩名律師陪同下,步出法院羈留室。(何天成攝)

多案纏身、被內地官媒炮轟為亂港四人幫之首的壹傳媒黎智英,本月先後被控欺詐及違反《港區國安法》,是全港首名被控「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的港人,他本月兩度提堂時均被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拒絕保釋,須還押懲教署看管,但他昨日一併就兩案申請保釋時,竟獲港區國安法指定原訟庭法官李運騰批准保釋外出。事件引起全城嘩然,有法律界及政界人士均指黎身為國安法重罪疑犯,竟獲准保釋是匪夷所思,再次反映有案在身的反中亂港分子,亦可逍遙自在回家度聖誕,更擔心有人倣效近日的反修例人士紛紛棄保,令潛逃風險大增。

法官李運騰昨日批准黎智英保釋,條件包括現金1,000萬元,另需3名人事擔保,各10萬元。據悉,3名人事擔保人為何俊仁、吳明德和陳沛敏。黎智英也須交出全部旅遊證件,不得離港,除到警署及往法庭應訊外,亦不得離開住所,每周須到警署報到3次。此外,他還須承諾在保釋期間,不得直接或間接進行任何可被視為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或中國進行制裁、封鎖或採取其他敵對行為的行動,包括不得會見外國官員、不得接受電視、電台或網上訪問、不得在紙本或網上發布貼文、評論和訊息。

律政司:7日內上訴至終院

雖然律政司代表在庭上指,將在7日內就保釋結果上訴至終審法院,要求先繼續還押黎智英等候上訴,惟法官指自己沒有權限作出有關決定,故拒絕律政司申請。黎智英昨午獲准保釋時,向法庭內的人士說一句「Merry Christmas」(聖誕快樂)。晚上近11時,黎智英手持俗稱「包頭」的囚犯財物在兩名律師陪同下,步出法院羈留室,他向在場守候的傳媒揮手,並用英文講聖誕快樂,其後登上座駕返回何文田寓所。

昨早開庭時,黎智英身穿恤衫西裝褸應訊,他不時隔着犯人欄與公眾席人士作眼神交流,又曾舉起手指公及做出心形手勢。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鄧樂勤代表,控方則由律政司高級助理檢控專員周天行代表。法官禁制傳媒報道雙方爭議的內容。

73歲的黎智英於本月3日被控串謀壹傳媒集團高層欺詐香港科技園公司,隱瞞位於將軍澳工業邨廠房的用途而被落案起訴。當日他申請保釋,但遭總裁判官蘇惠德拒絕,須還押監房看管至明年4月16日再訊。

涉危害國安 勾結外力罪

還押期間,他再遭落案控告違反國安法中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於本月12日再被押到西九龍法院提堂,當日他亦有申請保釋,但再遭蘇官以他有機會在保釋期間再犯案為理由拒絕讓他擔保外出。該案同樣押後至明年4月16日再訊。

之前多次持英國國旗出現反修例示威現場、人稱「王婆婆」的王鳳瑤,早上9時許到高院外的囚車出入位置,稱要聲援黎智英,警方勸喻她離開不果後,最終由數名女警將她抬離。黎智英長子黎見恩、次子黎耀恩、退休天主教香港教區主教陳日君、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工黨副主席李卓人等人均到法庭旁聽。案件編號:HCCP 727,738/2020



黎智英登上座駕離開法院。
黎智英登上座駕離開法院。
黎智英的座駕抵達何文田寓所。
黎智英的座駕抵達何文田寓所。
黎智英(右)返回家中,向在場人士揮手。(梁裔楠攝)
黎智英(右)返回家中,向在場人士揮手。(梁裔楠攝)
昨到庭旁聽
昨到庭旁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