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罷】20歲學生涉藏槌雷射筆 21歲廚師被起訴兩案合併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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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報道】20歲學生涉於去年11月「黎明行動」早上,在柴灣管有槌及雷射筆,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警方近日再起訴一名涉案21歲廚師,二人合併一案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控方呈交新增及修訂控罪,改控二人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物品意圖損毀財產罪。辯方申請押後案件至6月24日,以待索取文件及給予被告法律意見。二人准以現金5000元擔保,其間不准離港、須居於報稱地址及每周到警署報到。學生原須守宵禁令,今亦獲准撤銷。 被告羅卓峰原被控《公安條例》中的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他今獲改控刑罰較輕的《簡易程序治罪條例》中的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指他於去年11月11日,在柴灣茵翠街悅翠苑附近涼亭內管有一枝雷射筆。他另被加控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毀財產罪,指他在同日同地,管有2包膠索帶、1把槌、一支六角匙及一支噴漆。 新增被告李俊言則被控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毀財產罪,指他在在同日同地,保管34條索帶。 法庭記者:張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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