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狀:郭未從許身上獲好處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郭炳江除了獲得家人支持外,亦向法庭呈上十四封求情信,包括建造業總工會理事長周聯僑及聖公會主教鄺保羅等,他們均讚賞郭炳江樂善好施。代表郭炳江的御用大律師求情時,指案件並非貪污案中最壞的一類,郭沒有從許仕仁身上取得好處,定罪對其家人特別是八旬母親造成毀滅性的影響。 李兆基鄺保羅求情 郭炳江向法庭呈上的十四封求情信,包括恒基地產主席李兆基、全國政協委員李家祥、港大前副校長王于漸、建造業總工會理事長周聯僑及聖公會教省主教長兼全國政協委員鄺保羅,各人均讚賞郭炳江樂善好施及真心待人。 代表郭炳江的英國御用大律師Clare Montgomery,指陪審團只裁定郭一項串謀干犯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罪名成立,希望法官視為單一事件,沒有證據顯示許出任司長後郭在他身上取得好處,故案件並非貪污案中最壞的一類,不應判處最高刑罰。Montgomery又認為郭的良好品格應構成極大求情因素,多年來一直貢獻社會,做善事從不宣揚,公認為人慷慨。 Montgomery指定罪令郭家大受影響,特別是年屆八十六歲又曾中風的母親,她健康欠佳,郭於定罪前每周都抽時間陪伴母親,事件對她造成毀滅性的影響。 第四被告陳鉅源的英國御用大律師Ian Winter指定罪對陳而言是一個災難,年屆六十八的他從未犯事,在商界擁有良好聲譽,是一名忠心員工,他的參與程度遠低於行賄及受賄者,而行賄許的款項亦不是由他自掏腰包。 關雄生忍不住哭泣 第五被告關雄生的大律師陳永豪呈上八十封求情信,包括校友、教會神職人員、港交所的前同事等,顯示關雄生多年來一直侍奉教會,朋友讚他性格善良及樂於助人,任職港交所時他為了保住下屬職位,願意自己減薪。有一封求情信來自關的女兒,當辯方大狀陳永豪在庭上讀出信中內容時,關雄生不禁在犯人欄內哭泣。記者 彭嘉賢 要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