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浮屍案18歲女被告認誤殺囚7年

一名15歲少年前年懷疑指一名女性朋友濫交,被對方召集朋友毆打和拋落海溺斃,案中要求教訓男事主的女被告及另一名參與毆打的男子,早前在法庭承認誤殺罪,兩人在高等法院分別被判囚7年及9年。 18歲女被告歐陽真儀透過律師求情時說,女被告原本只想教訓對方,但事件演變成失控,她不能控制,指自己當日找錯對象詢問意見。 另一名19歲男被告翁冠傑的律師說,他若面對審訊,未必會被入罪,但他選擇承擔責任。 同案3名當日參與毆打的男子,早前在高等法院被陪審團一致裁定謀殺罪成,依例被判處終身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