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達明:監警報告未調查而作結論 應設獨立調查委員會

監警會前委員、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認為,監警會報告雖然大量羅列反修例事件的時序及資料,但敗筆之處在於監警會未有調查的情況下,作出不少結論,或會影響將來處理對警方的投訴,重申應該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事件。 張達明舉例,在元朗7.21警官「拍膊頭」事件,監警會沒有正式調查下,僅憑基本資料便作出警方沒與白衣人勾結的結論,質疑日後如何再處理相關投訴。張達明又指出,當日監警會聘請的國際專家,因為在事實查找上有限制,因此未能作出客觀評估,質疑為何監警會又能在沒有調查權及事實基礎而得出結論。 張達明又說,監警會在早前有關調查權的司法覆核案中向法庭表示,今次報告只是前期報告,不會作出結論,但最終報告有不少結論,質疑是違反當日在法庭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