拯救遺棄寵物中心女子殘酷對待動物 判囚兩個月緩刑兩年

拯救遺棄寵物中心女子殘酷對待動物 判囚兩個月緩刑兩年

【Now新聞台】拯救遺棄寵物中心創辦人黃慧賢被控殘酷對待動物,被判囚兩個月,緩刑兩年,需向愛護動物協會賠償約七千元狗隻醫療費。

64歲的黃慧賢聽取判刑後,離開屯門裁判法院。她指事件發生後,中心的資助少了九成,正努力改善狗場。

拯救遺棄寵物中心創辦人黃慧賢:「當然資源不夠,尤其是這幾年更加,環境很惡劣,但無論環境有多惡劣,我們都盡力把動物照顧好。現在義工多了,很多人都進來幫手或做一些後勤的工作,希望之後有改善。」

她被控在2021年8月於狗場因疏忽照顧導致5隻狗受到不必要痛苦,被控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經審訊後裁定罪成。她的代表律師求情時,呈上獸醫、狗場義工、領養人等所寫的求情信,指她十多年來盡心盡力照顧流浪動物,是次事件是一次疏忽,低估了狗場的容納上限,希望法官判處社會服務令。

而暫委裁判官鄭潤聰判刑時,指涉案狗隻所受到的痛苦令人震驚,即使不是專家,亦可從照片中看到嚴重性,但狗隻受到的傷大部分不是永久性,被告亦沒有主動傷害動物。被告亦確實為流浪狗花了大量時間及金錢。但由於被告是經審訊後罪成,之前亦有過兩次定罪紀錄,考慮各種因素後,判她監禁兩個月,緩刑兩年。

法庭亦應控方要求,著被告向愛護動物協會賠償狗隻醫療費14.2萬元中的5%,即7105元,分3期繳交。

法官在判刑後,跟被告說,若她真的愛錫動物的話,希望她今後好好照顧牠們,量力而為。

#要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