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修例禁店販揚聲器叫賣 議員關注如何界定噪音水平

【on.cc東網專訊】環境保護署建議修訂《噪音管制條例》環保署評估及噪音組首席環境保護主任李志坤今早(11日)在電台節目表示,涉及公眾地方使用揚聲器的噪音投訴近年有上升趨勢,過去5年檢控達170多宗,法庭平均判罰4700元,部分更達判罰罰則上限1萬元。即使當局檢控屢犯店舖的董事,惟針對短期租約店舖送達傳票存在困難,若採用定額罰款具有即時效果,以加強阻嚇。環保署修例後,日後街頭推銷員有需要改變推銷手法,街頭播放音樂亦受現有噪音限制條例規管。他又指,內地、倫敦及紐約等地,都有類似法例規管公眾地方使用揚聲器叫賣,香港並非首個執行城市。

同場的議員邵家輝亦認為,過往5年每年僅30多宗檢控,反映執法力度不足。若當局持續執法,店舖自然會克制,若地舖使用揚聲器叫賣,聲音或透過玻璃門傳出街外,質疑是否受規管。小商販街邊推廣產品若無揚聲器有聲音勞損問題,重點是如何界定噪音水平指標。發展夜間經濟情況下,零噪音與此背道而馳。

北角販商協會主席黃偉泉亦對修例表示贊成,個別生果檔、菜檔或豬肉檔戶以揚聲器高聲叫賣,影響其他商戶正規運作。商戶間曾因揚聲器問題爭拗,需報警求助,他認為定額罰款1萬元已屬重罰,具較大阻嚇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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