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刊憲修例賦權當局如合理懷疑可宣告有關免針紙失效

政府決定就「免針紙」司法覆核敗訴的案件,不會提出上訴,但在今日刊憲修例,賦權醫務衞生局局長,有合理理由懷疑某註冊醫生發出「免針紙」前,未有進行臨床評估,可宣告有關「免針紙」失效。局長亦可以基於公眾利益的考量,宣告某註冊醫生發出的所有指明「免針紙」失效。政府明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修例同日生效。 政府發言人表示,考慮到法庭就司法覆核個案的裁決,政府有責任堵塞相關漏洞。行政長官李家超強調,政府一直依法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