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刊憲撤授勳 許仕仁郭炳江遭「搣柴」

2007年時,曾蔭權頒授大紫荊勳章予許仕仁(圖右)和郭炳江。

星島日報報道】政府今日刊憲,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及新地前聯席主席郭炳江,由今日起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授勳及嘉獎名單中被剔除。政府同時刊憲指,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起撤銷許仕仁及郭炳江的太平紳士委任。 許仕仁1986年12月獲委任為太平紳士,1998年獲頒授金紫荊星章,2007年獲頒授大紫荊勳章。郭炳江於2007年獲授銀紫荊星章。 就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貪案,終審法院五名法官去年6月,一致駁回許仕仁、郭炳江、陳鉅源及關雄生的上訴,首席法官馬道立下令正在保釋的郭炳江即時收監,重返赤柱監獄服刑。 案中的四名上訴人為許仕仁(六十八歲)、郭炳江(六十四歲)、新地前執董陳鉅源(六十七歲),以及港交所前高級副總裁關雄生(六十五歲),於一四年十二月分別被裁定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以及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等多項罪名成立,控罪指許在擔任積金局行政總裁、政務司司長及行政會議成員前後,隱瞞與新地的關係及收取新地免費住所、免費辦公室、貸款及現金等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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