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小冊子指駐港國安公署必將依法接受中央機構監管

政府小冊子指駐港國安公署必將依法接受中央機構監管

政府印製「維護國家安全」小冊子,在「常見問題」中提及,中央指派國家安全顧問列席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是否要當「太上皇」;當局在小冊子回應,中央指派的國安顧問,只為特區維護國安工作提供意見,只列席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又提到《港區國安法》對駐港國安公署的執法權有明確規定,只適用於「特定情形下」,公署的工作和執法,必將嚴格依照法律規定,依法接受中央機構監管,公署人員亦須遵守香港特區法律。 至於《港區國安法》會否導致警權過大,小冊子指出,《港區國安法》的措施是為有效實施法例所必須的,《港區國安法》授權行政長官會同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為警方採取措施制定實施細則,達到立法目的。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社交媒體表示,《港區國安法》將保一國兩制,還香港穩定,特區政府會竭盡所能,無畏無懼,切實執行法律,維護國家安全,今次中央從國家層面,制定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更回應港人在經歷了一年惶恐生活後對穩定的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