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點評】教局更新指引 婉謝紀念品

【星島日報報道】學校每年接待不少活動嘉賓或講者,致送紀念品成為指定環節。教育局最近向全港學校發信,要求學校把資源應用於惠及學生的用途,紀念品可免則免。有教育界友好同程尚達傾開,認為學校近年致送嘉賓的紀念品,可說五花八門,送禮現象值得檢討。 學校邀請教育局人員在開學禮、畢業禮等典禮,擔任主禮嘉賓,或在校內活動擔任講者相當普遍,教育局日前向全港中小學及幼稚園發信,表明「學校資源應用於惠益學生」,認為校方購買紀念品贈予局方人員「應可免則免」,若學校基於禮節原因須致送紀念品,應考慮贈送「不具金錢價值」的物品,比如電腦列印的感謝狀或學生作品。 有教育界友好指,以往邀請教育局官員出席學校儀式,紀念品從感謝狀、錦旗、水晶擺設都有,一般視乎對方職級及活動性質而定,近年學界流行以學生親手製作紀念品,「比如前任教育局局長吳克儉,退休前整理辦公室的繪畫等學生作品,足足幾箱之多,有些更是連畫框的油畫,辦公室沒地方擺放,要放在毗連的會議室。」友好指,部分學校為典禮而印製的物品亦甚為誇張,比如有離島區小學舉辦陸運會邀請時任局長主禮,特別製作半個人高的「Q版吳克儉」紙牌公仔致意,「聽聞校方原意是用來作嘉賓拍照之用,活動後便不會保留,但吳克儉非常欣賞學校的創意,亦出於環保考慮,最終決定將紙牌公仔由離島搬回『政總』擺放。」 今次通告連以往呼籲學校考慮以公益金「禮品回贈為公益」計畫,把購買紀念品的款項化為捐款的做法,今後亦不再鼓勵,「說到底,資助學校資源是公帑,不宜捐款換領指定格式的感謝狀」。友好指,學校出於禮節考慮,致送紀念品無可厚非,但須留意物品的價值、實用性等,「校長取態也是關鍵,有人認為物輕情義重,感謝狀或錦旗便已足夠,有人則認為紀念品是讓嘉賓為學校留下美好印象,自然力求精緻,但即使是學生親手製作,始終與學習無關,亦可能產生負面的社會觀感。」 有人說「最好的紀念品是回憶與故事」,相信令嘉賓留下深刻印象,是師生的教學表現與校園設施,多於徒具形式,聊表心意的紀念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