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行政人員協會要求港區國安法確保不損新聞出版自由

新聞行政人員協會表示,非常關注全國人大有關港區國安法的決定,認為影響深遠重大,協會約見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反映意見。 協會發表意見書,強烈要求全國人大常委在考慮訂立法例時,必須確保本港的言論、新聞及出版自由不受損害及削弱;新聞工作者不會因正常採訪被「以言入罪」。協會又關注傳媒採訪時經常接觸不同政見人士,新聞報道如受訪者在接受訪問時提及港獨,分裂國家等言論,不應被列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協會促請制定相關條文時,關注業界憂慮,避免將採訪報道誤列為鼓吹分裂國家及顛覆政權。在新聞報道中或會引用消息來源,資料或來自官方機密,但不涉及違法取得,因涉及重大公眾利益而發布,在此情況下,不應被視為洩露官方機密而觸犯國家安全法,相關報道如是基於公眾利益,應可作為抗辯理由。在執法方面,協會認為除非獲法庭授權,否則不得搜查新聞工作者處所及進行監聽,而涉及的審訊須在香港法院根據香港法律公開聆訊,並確保法例符合香港法律制度的原則及不具追溯力。 協會又促請全國人大常委在草擬及制定具體條文前,充分認真考慮新聞工作者的意見及憂慮,條文要有清晰界定,令業界不會因採訪工作而誤墮法網;協會又促請特區政府在全國人大常委制定法例過程中,充分向中央反映業界的意見及疑慮,以釋除憂慮及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