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選出議員明年1月3日於立法會宣誓 由特首監誓

新一屆立法會的任期於明年1月1日開始,新選出的議員將於明年1月3日於立法會大樓會議廳宣誓,由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監誓。 政府表示,宣誓具有法律約束力,宣誓人必須真誠信奉並嚴格遵守法定誓言。宣誓人若作出虛假宣誓或在宣誓之後從事違反誓言的行為,須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政府將於舉行宣誓儀式後公布宣誓有效的立法會議員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