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公屋居民認同申報有否物業可防濫用公屋

收緊公屋富戶政策及打擊濫用公屋措施本月起實施,當局已經向8萬8千戶、住滿2年至8年的公屋住戶派發申報表,他們需要申報是否在港持有住宅物業,11月底前要交回。收到申報表的公屋住戶,需要在申報表上,填寫是否持續居住在單位、有無將單位丟空或分租,與及是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等,申報人需要同意並聲明資料屬實。 在秀茂坪安泰邨的房署辦事處,設有申報表諮詢站,有居民到場,表示不了解如何填寫,向職員查問。有居民說昨日信箱收到申報表,昨晚已經填寫,覺得並不難填。 有住在該邨4年的居民相信,新政策下當局會審查,能夠起到阻嚇作用,確保一些有物業資產人士不會濫用公屋。亦有居民說,聽聞有些單位丟空沒有人住,認為新政策可以有警惕作用,又認為很多人士輪候公屋,應該讓給有需要的人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