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通知引用片段 鄧炳強冀傳媒基於公眾利益別過分介意

警方日前未經事先批准,引用多間傳媒機構,包括本台的片段,解釋對7.21元朗襲擊事件的看法。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指,當時事出倉卒,引用片段前未有聯絡相關傳媒,承諾日後引用前會事先聯絡。 鄧炳強表示,一般情況下,警方引用傳媒片段前,都會先向媒體查詢,但昨日事出倉卒,所以沒有聯絡相關媒體。 鄧炳強又認為,如果片段有助市民知道真相,希望媒體基於公眾利益,不要過分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