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敏健指「同樂運動會」事件證明需要就性傾向歧視立法

朱敏健指出,從今次事例證明,香港的確有需要就性傾向歧視立法。

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朱敏健說,當局對「同樂運動會」的支持,並不涉及好多資源,當中亦不涉金錢資助,認為有議員作出批評時未了解事實。康文署在場地方面亦依法例及程序作出安排,無提供任何特別優惠或資助。

朱敏健在本台節目《千禧年代》表示,尊重議員在議會內的言論及自由,但認為議員使用的字眼情緒化,對社會起分化作用,對事件無正面幫助。

被問到有議員曾指「同性戀危害人類生存」等,是否涉及歧視,朱敏健說,技術上有關言論涉及歧視性質,但由於現時本港未就性傾向歧視立法,因此在法律上不能指有關言論已觸犯法例。

他指出,從今次事例證明,香港的確有需要就性傾向歧視立法,以釐清甚麼行為屬歧視,以及有何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