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稱不將額外條款寫入法例不代表無人權保障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再舉行特別會議,討論《逃犯條例》的修訂。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政府將公開審訊、有律師代表等額外條款寫入協定,但不寫入法例,不代表無人權保障。他強調協定是有法律效力,個案移交的人權保障只會多無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