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稱港區國安法生效後執法工作由警隊負責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本港執法單位準備就緒,當港區國安法本港頒布生效後,就可以履行責任。他指出,執法工作由警隊負責,而其他紀律部隊亦有很多人才,執法單位可以吸納。 李家超接受本台專訪時說,無論港區國安法的條文如何,都肯定符合普通法的一些原則。至於哪些行為會被界定為「外國與境外勢力干預特區事務」,李家超相信,條文會有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