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逃犯條例有急切性因須有法律基礎移交台灣逃犯

牽涉台灣殺人案的疑犯陳同佳日前在高等法院承認洗黑錢罪,法官拒絕控方要求召開紐頓聆訊,案件押後至本月29日判刑。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說,尊重法庭的判斷,不評估判決結果,他說希望通過協進會及策進會的平台,本著相互尊重,只談個案的原則,先做好準備,待有關修例審議完成後,處理台方的司法互助及移交疑犯要求。 李家超提到,個案突顯修訂逃犯條例的迫切性,因此修例是有必要。至於疑犯的洗黑錢案刑期問題,李家超說,修例能夠在疑犯仍被扣押期間完成審議是最好,而即使修例通過時疑犯已完成扣押,問題仍要處理,以堵塞目前的法律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