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方威逼無糧出常額教師變合約工 要求老師轉職助理薪金減半

【on.cc東網專訊】本港學生人口出現結構性下降,有5所小學收生人數未達標,下學年未獲開辦小一,徘徊「殺校」邊緣,然而面對殺校壓力下,採用老師合約工情況較往年愈趨普遍。有工會今日(20日)表示,近期接獲不少關於教師合約的求助個案,「常額教師被校方改簽合約工」、「老師變TA」等情況屢見不鮮,藉此呼籲轉職教師簽約前要「睇清楚、諗清楚」。

教育工作人員總工會會長余綺華表示,近期接獲不少教師合約的求助個案,求助者之一、化名A老師於去年受聘為學校的常額教師,享公積金及有薪病假累計等條件,惟今年初校方要求A老師改簽為合約教師,由公積金供款改為強積金計算,每月有薪病假只有兩天;校方更威逼A老師,指其現時没有教席身份,在學校猶如「黑工」,如果不改簽合約教師,則没有薪金。

另一名個案B老師則為合約教師,合約期由去年11月至今年8月,上月遭校方要求需於今月轉職為教學助理(TA),薪金更減半。B老師拒絕新合約安排,但校方卻表示如不接受新安排,校方會以1個月的通知期解僱B老師。至於C老師則於去年12月1日簽約教席,同月10日通知校方不履新,但遭學校以「過了7日通知期」為由,索償1個月代通知金,但合約已列明到職日為今年3月1日。

議員郭偉強指出,如僱主不合理更改僱傭合約條款,僱員可向僱主提出補償申索;僱員受到不合理解僱,僱主則須讓僱員復職或再次聘用僱員,或須支付終止僱傭金。綜合上述個案所見,認為學校理應具備對僱傭條例有認識的人員。他續指,當局擴大「人才清單」欠缺勞工界諮詢,或擾亂教師勞動市場。余綺華表示,合約問題已存在教育界多年,促請教育局及勞工處正視上述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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