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游宣誓覆核今聆訊 律政司或提「嘲弄程序」促撤議席

梁頌恆於9時55分到庭。蘇正謙攝

【星島日報報道】青年新政立法會議員梁頌恆及游蕙禎宣誓,引致行政長官聯同律政司司長破天荒入稟高院,挑戰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的權力,要求法庭頒令取消梁游的議員資格,案件將於今早10時在高院展開聆訊,傳媒機構早在清晨6時已在高院門外輪籌,至早上9時已有近60名記者在7號法庭外排隊,準備在9時15分進入法庭。梁頌恆於9時55分到庭時表示,對司法制度及法律團隊有信心。 本報率先取得各方的陳詞理據,特首梁振英及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認為梁游在宣誓中借機宣揚「港獨」、發表針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無禮言論,屬於嘲弄整個宣誓程序,就等同「拒絕」按例宣誓。梁和游一早清楚宣誓的規格,但10月12日仍作出與法定要求「相去甚遠」的宣誓行為,「完全蔑視其公職的憲法基礎」,已經構成「忽略」宣誓,乃要求法庭頒令梁游的議員資格被取消及議席懸空。 據了解,因為根據《宣誓及聲明條例》一個議員應在切實可行的時限內履行宣誓責任,律政司認為即使梁游當日的行為不算是「拒絕」宣誓,亦應被視為「忽略」宣誓,梁和游在宣誓就職典禮前,已經多次獲秘書處發通知提醒,須按《基本法》第104條及《宣誓及聲明條例》規定的形式宣誓,有關程序和法定要求絕不含糊,而梁和游一早清楚宣誓的規格,但10月12日仍作出與法定要求「相去甚遠」的宣誓行為,已經構成「忽略」宣誓。若梁游二人因10月12日的宣誓,足以被取消資格及喪失議席,律政司指出:《宣誓及聲明條例》無賦予任何人必然有第二次或更多次宣誓機會,連特首、司局長、行政會議成員和法官等其他人的宣誓亦不能倖免。 法庭記者:徐曉伊 建立時間:09:56 更新時間: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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