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三跑海砂供應商承認盜竊公司35萬元判囚14個月

廉署早前調查機場三跑項目分判合約貪污案時,揭發其中一間填海用砂供應商涉嫌行賄及其他罪行。該供應商其中一名經營者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偷取公司款項35萬元,判囚14個月。 涉案的駿豐工程有限公司經營者、63歲被告黃斌漢,承認3項經修訂的盜竊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他的28歲兒子、駿豐董事兼股東黃汝鏗,就獲撤銷起訴兩項經修訂的處理贓物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 廉署調查顯示,黃斌漢提取該三筆款項以應付家庭開支。暫委裁判官高麗盈女士判刑時指出,黃斌漢違反誠信,涉案金額達35萬元,本應判囚16個月,但考慮到他自願向公司全數歸還涉案款項,於是減刑至監禁14個月。 黃斌漢除涉及今日判刑的盜竊案外,將於明年3月15日與其餘4宗案件的8名被告,在區域法院應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