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聯去信特首 促定災後僱員停工機制

■山竹襲港癱瘓交通,令打工仔返工「塞爆」。

【星島日報報道】(星島日報報道)超颱「山竹」後遺不絕,本港交通在周初一度癱瘓,尤其居住新界區的打工仔返工更艱難。民建聯全體立法會議員昨去信特首林鄭月娥,部分成員又會見勞工及福利局官員,就風災善後工作提出多項建議,包括倡立法確立「特殊情況時期」的僱員停工安排。 民建聯建議,立法賦予特首會同行政會議權力,在充分評估後,以保障整體社會利益為大前提下發布命令,將某日或時期定為「特殊狀況時期」,以便啟動僱員停工安排。例如,周一風災後出現交通癱瘓可列作特殊情況。日後當僱傭合約、商業合約、任何成文法則、法院命令或法定權限中,提及八號或以上風球或黑色暴雨警告日子或期間,在解釋時須包括「特殊狀況時期」。 同時,建議勞工處必須修改現行「颱風及暴雨警告下的工作守則」,加入「特殊狀況時期」規定,即把現行應用於惡劣天氣的特別安排延伸至「特殊狀況時期」適用,既有權利和責任制在「特殊情況時期」維持不變,包括僱員毋須顧慮受到僱主扣薪扣假的處罰。 「山竹」破壞力驚人,社區復修需時,民建聯要求當局加強協調、增撥資源、盡快善後、特事特辦,包括立即加強負責樹木管理各部門的協調合作,調撥人手,並在有需要時增撥資源增加外判服務,確保在合理時間內清理好路旁、山坡或半空的折斷樹枝。同時,該黨期望政府透過區議會網絡,加強掌握各區街道實際情況,定出清理目標次序。 該黨立法會議員鄭泳舜說,訂立「特殊情況時期」建議只是從現有制度延伸,相信較容易達至勞資雙方共識。他又引述,勞福局收到意見後稱會積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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