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撤紀律聆訊即發退休金長俸 前警長上訴遭駁回兼須付訟費

【on.cc東網專訊】一名前警長3年前被控欺詐學警共25萬港元,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不成立。他之後申請退休。針對他的紀律聆訊在他退休前休假期間進行,聆訊結果令他無法全數取得其退休金。前警長去年9月入稟高院提出司法覆核,稱他對紀律聆訊不知情,要求法庭裁定程序不當,及要警務處即時發放退休金。高院法官楊家雄於今年6月駁回前警長的申請,並下令他須支付訟費。前警長其後發信稱現時沒有工作且面對巨大經濟壓力,望可酌情處理其訟費。楊官今(7日)頒發判詞,拒絕前警長更改訟費令的申請,並下令其須支付是次申請之訟費。

是次司法覆核申請人是歐智威,建議答辯人是警務處處長。翻查報道,申請人被指在2012年12月至翌年6月期間,於警察學院擔任一班由30名學警組成班別的副班主任時,涉嫌多次威嚇學警,榨取學警共25萬港元。他否認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4罪受審,最終被裁定4罪均不成立。

楊官早前已裁定歐早已知悉會有紀律聆訊,整個聆訊並無程序不公且非不合法,故拒絕發出司法覆核許可。楊官今於判詞指,認同本申請不涉廣泛公眾利益,並指沒有理由不採納訟費因訴訟結果而定的原則,故駁回歐的申請。

案件編號:HCAL 923/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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