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指黃家駒有限度參與暴動 盧建民作出嚴重暴力行為

前年農曆年初的旺角騷亂,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早前被裁定一項參與暴動罪成,被判囚6年,襲警罪判囚12個月,刑期同期執行。另一名早前承認暴動罪的黃家駒被判囚3年半。至於被裁定暴動罪成的盧建民,判囚7年。 法官彭寶琴表示,黃家駒的情況特殊,他是較早時已被捕,是有限度地參與暴動。在他被捕後,後期發生的行為並無參與,因此將6年的量刑起點扣減至4年半。由於黃家駒並非起初便認罪,未能獲三分一刑期扣減,因此判囚3年半。 至於盧建民的刑期,彭寶琴說,盧建民作出嚴重的暴力行為,不能獲認罪的刑期扣減。即使對他的父親患上癌症,感到同情,但非減刑因素,因此判囚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