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議員宣誓須唱國歌 聶德權:參考全國性法律 毛孟靜:忽然「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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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歌法》料下月於立法會首讀,早前有傳媒引述消息稱,法官及立法會議員的宣誓儀式,將被列入須奏唱國歌的場合。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聶德權表示,會參考現時在《國歌法》全國性法律中所列明須奏唱國歌的場合,又稱留意到在全國性法律中,宣誓儀式屬於須奏唱國歌的場合之一。議會陣線立法會議員毛孟靜批評,當局半年前向立法會提交的建議條文及舉行公聽會時均沒有提到有關內容,形容現在忽然加插屬於「僭建」。

聶德權表示,目標是明年初把《國歌法》草案提交立法會首讀。資料圖片
聶德權表示,目標是明年初把《國歌法》草案提交立法會首讀。資料圖片

人大常委會去年通過將《國歌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即將進入本地立法階段。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表示,已大致完成《國歌法》的本地立法草擬工作,目標是明年初把草案提交立法會首讀,之後由法案委員會審議,希望盡快完成本地立法工作。

被問到早前有報道稱,法官及立法會議員宣誓儀式亦將被列入須奏唱國歌的場合。聶德權表示,條例草案會參考現時在全國性法律中所列明須奏唱國歌的場合,亦會考慮香港的實際情況,又指留意到在《國歌法》全國性法律中,宣誓儀式屬於須奏唱國歌的場合之一。聶德權說,將會以附表的形式羅列在香港須奏唱國歌的場合,日後如有需要,行政長官可透過附屬法例增加。根據內地國歌法,應奏唱國歌的場合,包括憲法宣誓儀式。

毛孟靜批評,政府忽然加插立法會議員及法官宣誓儀式上奏唱國歌的要求,指屬於「僭建」。資料圖片
毛孟靜批評,政府忽然加插立法會議員及法官宣誓儀式上奏唱國歌的要求,指屬於「僭建」。資料圖片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近日就《國歌法》陸續約見立法會議員。議會陣線立法會議員毛孟靜,今早與聶德權見面,討論《國歌法》條文內容。她批評,政制及內地事務局3月曾向立法會提交建議內容,5月亦曾舉行公聽會,但現在才忽然加插立法會議員及法官宣誓儀式上奏唱國歌的額外要求,指屬於「僭建」,要求重新審視有關內容。她表示:「深切感受到,各方面盡量加設政治上的威嚇訊息、政治審查手段。」她批評,這令本已議論紛紛的《國歌法》更具爭議性,預料法案委員會將會是「重頭戲」,屆時會逐一討論爭議的細節。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3月曾向立法會提交文件,當中《國歌條例草案》的建議條文內容提到,行政長官會規定應當奏唱國歌的場合,而任何人參與有關場合奏唱國歌時,應當肅立,舉止莊重,不得有不尊重國歌的行為。另外,任何人公開及故意篡改國歌歌詞、曲譜,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或以其他方式侮辱國歌,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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