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改會諮詢:考慮亂倫罪是否適用領養父母

法律改革委員會發表《雜項性罪行》諮詢文件,就改革涉及雜項性罪行的相關法律,提出初步意見,諮詢公眾3個月。 委員會建議應保留亂倫罪,但應改革,新罪行應無分性別,適用範圍擴大至涵蓋屬血親的親屬。另外,希望社會考慮,是否適用於領養父母。 法改會性罪行檢討小組委員會主席認為,亂倫不分年齡限制,要保護兒童、容易受到傷害人士,在家庭內不受到性剝削。 委員張達明表示,亂倫罪是要保障家庭關係及維護社會道德。他說,領養與寄養的分別在於領養父母有清晰法律責任,享有權力及責任與親生父母一樣,順理成章領養兒童跟親生無分別。由於涉及法律上的大變動,因此要聆聽社會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