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指即使公務員事先表明屬個人意見亦不能視為「免死金牌」

消息指即使公務員事先表明屬個人意見亦不能視為「免死金牌」

政府就更新《公務員守則》進行諮詢,列明不可以公務員身分批評任何政府政策,或支持其他人的反對意見。政府消息人士表示,公務員發表意見時,即使事先表明屬個人意見,亦不能視為「免死金牌」。

被問到若果有人在平台發表批評政府的言論,有公務員同事讚好,會否構成違反守則,消息人士指要視乎內容,不應胡亂讚好。

至於政府將會就基本法23條立法,公務員是否可表達反對立法意見,政府消息人士強調,23條立法是特區政府憲制責任,草案內容可以有討論,但完全反對就有違基本法,會有問題。

在公務員薪酬調整方面,消息人士說,公務員工會為會員爭取福利,即使表達不滿政府調整薪酬的決定,都不會視作違反守則。

消息人士強調,不應視更新的守則為洪水猛獸,只是希望講清楚,給公務員有所依據,以及將一些情況說明,例如在大是大非事情上,是否與政府對著幹。越高級的公務員,社會有越高期望,一旦違反守則,懲處會越高,倘若涉品行及操守,懲處可由口頭警告至革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