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建築物修例法案首讀 李百全:12層高舊樓計每月還200多元 相信是合理安排

【Now新聞台】消防安全建築物修例法案在立法會首讀,當中建議賦權政府部門,為未遵從消防指示的樓宇代辦工程,之後向業主收回款項。保安局常任秘書長李百全出席本台節目《現身說法》時,表示會透過市建局為業主提供財政支援。

保安局常任秘書長李百全:「支援工程費用的6成,舉個例子,以一座12層樓高的舊式樓宇,我們的以往經驗,消防工程費約200萬元,資助做到120萬元。我當是一層六伙,每戶約萬三、萬四元,如果政府代辦工程,我們政府是可以容許分期付款的方法,分開60個月攤還,每個月大約還200多元左右,我相信這個都是合理的安排。」

他表示,現時涉及問題的大廈約有200至400幢,包括三無大廈,認為不可能一次性完成,會定優次進行,希望立法會復會後會盡快通過條例。

被問到業主若不肯支付有關費用,雖然會被釘契,但若在釘契前賣樓是否就能「走法律罅」。保安局表示,在發現有消防安全隱患、未遵辦消防指示等,都會不斷更新釘契內容,買樓只要查冊就可以見到,不存在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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