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反修例案並棄保潛逃 馮清華承認暴動等2罪押9.11判刑

【on.cc東網專訊】2019年在荃灣示威現場遭執法人員開槍擊中左胸的學生曾志健,與另外3名涉反修例案並棄保潛逃的男子,去年7月在北潭涌疑乘快艇離港時被截獲。一名倉庫管理員就疑向4人提供窩藏地點,5人因此被起訴。當中一人今(23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區院)承認妨礙司法公正及暴動兩罪。辯方求情時談到,被告在潛逃517日中,過着不見天日的日子,承受巨大壓力,某程度等於軟禁。法官定於9月11日判刑,被告續還押。

今日認罪的是24歲被告馮清華,他報稱無業。他今承認於2019年10月1日在荃灣海壩街參與暴動。就此控罪的同意案情指,當日下午約200名示威者在荃灣一帶與執法部門對峙,他們堵路放火,又向執法人員掟磚塊、汽油彈等。被告在驅散行動期間被拘捕。就着妨礙司法公正罪,同案另外4名被告分別是曾志健(21歲)、王愷銘(22歲)、黃竣賢(16歲)及葉豪(34歲)。其中首3人被指和馮一同潛逃,報稱是倉庫管理員的葉則涉提供協助。

馮今承認於2020年10月某日至2022年7月13日期間,意圖阻撓和妨礙法庭審判,及完成對為馮清華、曾志健、王愷銘、黃竣賢提出的刑事法律程序的司法管轄權。馮承認的案情指,他及曾等3名潛逃被告,在2020年10月前往美國領事館尋求政治庇護不果,之後在YouTube頻道「升旗易得道」有關人士協助下,到不同地方藏匿,包括位於荃灣及葵涌的酒店,期間4人曾製作錄像影片,感謝上述頻道。至2022年7月,4人乘的士往北潭涌擬離港,執法部門根據情報前往截查,當時馮身攜載滿台幣現金、地圖、衣物等東西的背囊,遭截停時曾掙扎。

至於同案被告曾志健、王愷銘及黃竣賢等3人的答辯,定於9月28日處理;葉豪的答辯,則定於10月4日處理。上述案件均在西九龍法院進行。

案件編號:DCCC 868/2019、DCCC 96/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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