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褻不雅條例》研加強規管

《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年前檢討,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在第二階段諮詢公眾前公布詳情。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政府已閒置三年的《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檢討,突然重新啟動,行政會議本周二開會建議及由行政長官指令,應修例加強規管。政府建議廢除淫褻物品審裁處的評定淫褻物品類別行政職能,日後只須交由審裁處裁決,並倍增審裁員總人數至千五人,另增設一個集資訊科技界的聯絡小組,優化現時針對網上淫褻不雅內容規管機制。 政府指出,日前行會建議從多方向檢討《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條例在二○○八年曾全面檢討,分兩階段公眾諮詢後於一二年七月完成,但其後政府未有落實諮詢結果及修例,昨日突然公布檢討條例的未來路向。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提交立法會文件顯示,現行審裁處有兩項職能,既要評定申請人呈交物品的類別,以及裁定法庭轉交的物品是否屬淫褻及不雅,但這分屬行政及司法裁定職能。司法機構認為做法十分不理想,因司法機構一次過履行評定類別,已有損司法獨立基本原則,應只單一負責司法裁定工作,已得到大律師公會及香港律師會同意。 當局再指,呈交評定物品類別數量近年大減,由○二年的三千件,銳減至前年約三百件,大降約九成,反映出版業已相當認識評核標準,若廢除評定類別的功能,行政上更有效率。當局會保留讓市民查閱的儲存庫,讓出版商了解不雅物品定罪標準。 另一方面,政府建議倍增淫褻物品罪行最高罰款,由一百萬元增至二百萬元,不雅物品罪行最高罰款亦由四十萬元及八十萬元,倍增至八十萬元及一百六十萬元,不雅物品的第二次或以上的最高監禁,由一年增至兩年,加強阻嚇。當局又建議大增審裁委員總人數,由五百人逐步增至一千五百人、每次聆訊審裁員人數倍增至最少四人。 政府擬新增一個小組,由資訊科技界、互聯網供應商及政府組成的三方聯絡小組,優化現行共同規管機制,設立一個由電影、報刊物品管理辦事處的新儲存庫,代替目前儲存庫,只涵蓋不雅物品;定期進行調查了解家長、教師對過濾軟件認識。立法會將於下月九日討論條例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