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潔工掃街中暑僱主不知情 地盤工為趕工「頂硬上」 工權會調查:4 成僱主無提供應付暑熱措施|Yahoo

工人在烈日當空下工作。
工人在烈日當空下工作。

【Yahoo 新聞報道】昨日(28日)有漁護署職員被蟲咬後不治,事發時有中暑跡象。勞工處自去年推出《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後,仍不時有僱員中暑身亡的意外。工業傷亡權益會(工權會)今(29日)公布就《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修訂後實行情況的調查,發現逾 4 成受訪者曾在暑熱環境下工作不適,但近 4 成受訪者僱主並無提供任何應付暑熱的措施。

工權會於今年 6 月至 8 月以問卷調查方式,訪問 407 位前線工人,並與清潔及建造業工人深入訪談,了解前線工友於暑熱下的工作狀況。

工人避暑休息情況。
工人避暑休息情況。

清潔工用垃圾站室內環境評估 建議取消對沖時間

工權會到訪一個位於九龍的垃圾站,發現有不少外勤清潔工須外出工作,但休息時間卻以垃圾站的室內場景作基準。根據現時《指引》,僱主可按提供的每項防暑措施「對沖」員工休息時間 15 分鐘,因此出現了外勤清潔工在黃色工作暑熱警告下,無額外增加休息時間的情況,工權會認為,相關僱主這樣做,無法保障前線員工的休息時間。

根據現時《指引》,僱員休息時間是按勞動量、警告級別、已採取的防暑措施決定,當中規定僱主在提供防暑措施後,如遮蔭位置後,可就每項措施「對沖」員工休息時間 15 分鐘,令僱主誤以為提供措施即可減少僱員的休息時間。

記者翻查《指引》,發現 4.7.1 段訂明,僱主應讓員工每 2 小時有 10 至 15 分鐘休息時間,而附錄四的表格下,亦有一行小字「當經調整後每小時的休息時間為零或負數時,僱主仍應安排員工案 4.7.1 段每工作兩小時,休息 10 至 15 分鐘。」惟幹事劉家樂指,《指引》的圖像設計不清楚,在 A4 紙上只有一行小字,勞資雙方亦不清楚,計算休息時間恍如「加減遊戲」,倡議剔除可減少休息時間的做法,將《指引》改為「只加不減」,確保僱員休息時間。

工權會幹事劉家樂指《指引》只有一行小字清楚寫明僱員的基本休息時間為每 2 小時 10 至 15 分鐘,令計算休息時間恍如「加減遊戲」。
工權會幹事劉家樂指《指引》只有一行小字清楚寫明僱員的基本休息時間為每 2 小時 10 至 15 分鐘,令計算休息時間恍如「加減遊戲」。
有外勤清潔工人在黃色工作暑熱警告生效下,因對沖機制而無額外休息時間。
有外勤清潔工人在黃色工作暑熱警告生效下,因對沖機制而無額外休息時間。

總幹事蕭倩文補充,普遍地盤的文件較齊全,故有基礎作風險評估,但大部分行業普遍缺乏風險評估的指引,僅可使用勞工處提供的指引,與實際環境未必相符,故出現如同外勤清潔工用室內環境評估的錯誤評估狀況。

工權會總幹事蕭倩文部分行業普遍缺乏風險評估的指引,僅可使用勞工處提供的指引,與實際環境未必相符。
工權會總幹事蕭倩文部分行業普遍缺乏風險評估的指引,僅可使用勞工處提供的指引,與實際環境未必相符。

出外不適僱主不知情 倡建立主動休息文化

工權會幹事劉家樂指,曾有清潔工表示在外出工作期間忘記攜帶水樽,期間不適,須請同事前往協助,惟他只可自行在路邊休息,救援的同事更須協助他完成原有工作,方可回到垃圾站休息。該名清潔工指自己翌日亦照常上班,僅有主管及救援同事知情。

工權會幹事劉家樂
工權會幹事劉家樂

蕭倩文補充多數的前線工種,工作文化以工作進度為依歸,以地盤工人為例,多數為不同工種工人即場協調,而非按《指引》額外有規範地安排,須工人自行「執生」休息。同時,前線的休息文化較被動,有工友會希望在短時間內完成工作,忽視身體狀況「頂硬上」,令到中暑風險大增。

工權會倡議勞工處重新發出「每兩小時至少休息 10 至 15 分鐘的指示」,推廣主動休息,並加強利用「暑熱計算機」,令勞資雙方清晰了解應有的休息時間。同時,僱主可使用科技協助監察僱員身體狀況及提醒僱員天氣狀況,令僱員獲得足夠休息時間。

僱主無提供防暑裝備 不準穿制服在外休息

除了休息時間外,劉家樂亦提到工人須自行準備防暑裝備。他指,雖有部分僱主會提供吹風機,遮陽帽等用具,但部分情況是由於本來的工種的工作場所必須使用相關用具,以地盤為例,由於有燒焊等工作,故須設有大型吹風機,但其餘便攜的消暑工具,如風扇、冰巾,須由工人自行準備,並非以防暑為目的。

另外,更有前線清潔工的僱主不容許工人穿著制服,進入其他室內場所休息;有工人更表示擔心在外休息會被投訴,故多在完成一輪逾 60 分鐘的户外清潔後,才會「捱返」垃圾站休息。

工聯會調查:《指引》無效預防中暑

工聯會今(29日)亦發布酷熱天氣下工作的問卷調查。調查發現有近半受訪者認為《指引》無效預防中暑,6 成工友在警告下無被安排休息。工聯會勞工界議員郭偉強促請勞工處檢討指引,及立法強制僱主評估工作場所的暑熱風險。

採訪:實習記者白曉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