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向利君雅開出為期120日合約 工會感憤怒及失望

港台管理層去年9月重啟對利君雅的投訴調查。(港台圖片)

港台工會表示,助理節目主任利君雅原有公務員試用期合約將被終止,管方以未完成調查為由,向她另開一份為期120日的聘用合約,公務員約滿酬金被扣起,工會感到憤怒和失望。

港台發言人說,香港電台作為政府部門,按既定機制和程序,包括公務員事務局既定指引和《公務員事務規例》處理員工的聘任安排,不評論個別個案。

港台去年9月重啟有關投訴利君雅的調查,試用期被延長120日,本月30日屆滿。港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代表今早聯同利君雅,與副廣播處長馮建業會面。

工會透露,管方通知利君雅,本月底終止她原有公務員試用期合約及延長120日的合約,改為另開一份為期120日的聘用合約,給予利君雅7天時間考慮。

工會主席趙善恩說,管方表明未完成調查原因並非因為利君雅不合作,並引述馮建業在會面中承諾,下月16日前會完成調查。

她表示,管理層沒有解釋是基於甚麼理據或條例,不可以在原有合約再延續,亦無清楚交代,新合約與舊合約的分別,只是說利君雅可繼續以公務員身分工作。

趙善恩批評管理層不尊重前線員工,又指利君雅對調查一直非常合作,管方將未完成調查的責任,變成由受查人承擔,要求利君雅考慮是否接受新合約時,很多問題未有釐清,做法可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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