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曾要求移除《願榮光》MV 及黎智英紀錄片 惟 Google 拒絕

港府曾要求移除《願榮光》MV 及黎智英紀錄片 惟 Google 拒絕

【Yahoo 新聞報道】Google 近日發表《資訊公開報告》,列出世界各地政府提出的內容移除要求。今年上半年,Google 一共接獲 72 個來自香港政府的內容移除要求,是自 2011 年以來有紀錄以來最高,其中警方提出的要求佔最多。警方曾要求從 YouTube 移除有《願榮光歸香港》歌曲的影片,以及有關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的紀錄片《The Hong Konger》。警方分別指稱上述影片屬「蓄意侮辱國歌」,及「內容具煽動性」,但 Google 並未應要求移除。

報告指出,香港警方在 3 月曾指出,有 2 部 YouTube 影片誤將《願榮光歸香港》一曲當做國歌在某場運動賽事上播放,希望 Google 將其移除。警方聲稱該內容屬於蓄意侮辱國歌的行為,最終 Google 並未移除影片。

到了 5 月,警方又發現一個 Google 雲端硬碟所載有的網址,連往的表單內容涉及鼓勵參與者提供自己唱《願榮光歸香港》一曲的影片,用於製作合輯影片。警方向 Google 提出移除檔案要求,聲稱該表單與提倡推翻政府的活動有關,違反香港《國家安全法》第 22 條和第 23 條的規定。結果,Google 亦未應要求移除這個雲端硬碟檔案。

在 4 月,警方提出另一個要求,指出有 5 部 YouTube 影片收錄關於入獄社運人士的紀錄片《The Hong Konger》內容,希望 Google 移除。報告指,香港警方聲稱有關內容具煽動性,且違反香港法例第 200 章《刑事罪行條例》,並稱由於法庭仍在審理該社運人士的案件,因此構成刑事藐視法庭罪。不過,Google 亦未移除這 5 部影片。

報告亦指,在另一宗個案,警方要求 Google 移除一部 YouTube 影片。該影片探討香港抗議群眾要求調查警方涉嫌暴力對待和殺害示威者所秉持的理由。這部影片強調香港人民有權選擇政府領導者和民意代表。惟 Google 並未移除影片。

Google 在報告解釋,未依要求移除內容的原因有很多,稱某些要求可能不夠明確,或者該內容可能已由作者自行移除。Google 並強調,「要求中附上的法院命令並不一定會直接強制 Google 採取任何行動」。在今年上半年,香港政府一共要求移除 164 個項目,當中 42.7% 「因政策規定而移除」,有 17.1%「找不到內容」,11.6%「資訊不足」,13.4%「未採取任何行動」,7.9% 為「內容已移除」,7.3% 為「因法律規定而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