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家驊冀人大常委解釋何謂外國或境外勢力介入複雜情況

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期望全國人大常委會在適當場合,就《港區國安法》第55條有關「案件涉及外國或境外勢力介入的複雜情況,令特區管轄確有困難」這項規定,作補充解釋。 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湯家驊出席一個國安法圓桌會議時認為,有關規定針對個別案件,並非針對所有勾結外部勢力的案件,否則與法例就管轄權的規定相違背,人大常委會應該補充解釋何謂「介入」,是否代表犯罪行為的介入,抑或處理案件時的介入。 湯家驊舉例指出,如果美國政府對一個案件有很大反應,並採取行動阻礙審理或影響香港審理案件,屬於外交情況,由中央處理是合適的做法。 至於《港區國安法》第55條第一款談及的「複雜情況」、「確有困難」等字眼,湯家驊認為,屬於判斷式字眼,希望中央説明批准管轄的基本原則和門檻,讓香港人和國際社會容易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