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樂陶安樂工程附屬公司 遭競爭事務委員會調查

 

請支持《眾新聞》,成為訂戶

今年7月上市、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丈夫潘樂陶的安樂工程集團(1977),昨晚在港交所發通告,指競爭事務委員會人員,周三(4日)帶同兩份搜查令,到訪安樂工程的全資附屬公司安樂機電設備的營業地點進行調查,原因是競爭事務委員會有合理理由 懷疑安樂機電設備,與其他公司在一項風冷式製冷機替換項目的設計及建造合同招標,以及自2015年11月起在香港簽訂的合同,已觸犯《競爭條例》第6(1)條下的第一行為守則。

有關條例「禁止反競爭的協議、經協調做法及決定」指:「如某協議、經協調做法或業務實體組織的決定的目的或效果,是妨礙、限制或扭曲在香港的競爭,則任何業務實體 ——(a)不得訂立或執行該協議;(b)不得從事該經協調做法;或(c)不得作為該組織的成員,作出或執行該決定。」

通告以安樂工程主席潘樂陶的名義發出,指安樂機電設備在去年8月,獲邀就建造合同向招標人提交標書, 招標人於香港從事商業、住宅、工業、零售及酒店發展項目的物業發展商,為獨立的第三方。安樂機電設備於去年9月就總額約1319.6萬港元的合同,向招標人提交標書,其後獲招標人告知其合同招標未能成功。通告提及,安樂工程截至去年12月底年度綜合收益約59.66億元。

通告表示,安樂機電設備正尋求法律意見,並將配合競爭事務委員會根據《競爭條例》可能作出的任何查詢。由於調查仍在進行,董事會未有足夠資料評估調查對集團的營運及財務狀況的潛在影響。安樂工程昨上午9時停牌,已申請今天復牌,停牌前收報1.04元。


觀看原文: 按此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