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請辭周三生效 上周指正考慮參選特首|Yahoo
【Yahoo 新聞報道】澳門行政長官賀一誠發布行政命令,表示應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法官請求,自 8 月 28 日起免除岑擔任終審法院院長、終審法院法官,以及澳門特別行政區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委員職務。
賀一誠上周表達不角逐連任澳門第六任行政長官後,岑浩輝及後被問到會否參與選舉,岑當時指「正在考慮」。
澳門第六屆行政長官選舉候選人提名期,訂於 8 月 29 日至 9 月 12 日,10 月 13 日為投票日。新一任澳門行政長官將於今年 12 月 20 日宣誓就職。
中山出生 24 歲才到澳
岑浩輝 1962 年 5 月出生於廣東省中山縣,小學、中學時期都在當地就讀,1981 年以中山市「文科狀元」身份,考入北京大學法律系,畢業後在廣州的對外經濟律師事務所擔任執業律師,直到 24 歲的 1986 年底,才移居澳門生活。
踏入 90 年代,澳門主權移交進入倒數時期,岑浩輝在 1990 年到透過公開招考,到葡萄牙科英布拉大學修讀語言及法律課程,3 年後返到澳門,並在 1995 年成為首批法院司法參事之一。1999 年 12 月 20 日,澳門特別行政區首屆政府成立,行政長官何厚鏵任命岑浩輝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院長,岑在任至今近 25 年。
在任期間審理「歐文龍貪污案」 曾 DQ 民主派
岑浩輝在任終審法院院長期間曾經處理過的大案包括「歐文龍貪污案」。現年 67 歲的歐文龍,被指在 2000 年至 2006 年擔任澳門運輸工務司司長期間,收取賄款高達 8.04 億澳門元,然而期間他跟妻子的公職總收入只有 1,400 多萬澳門元,相差 56 倍,財富與收入嚴重不相稱。
審訊期間,歐文龍被指收賄後干擾了大量公共工程的判給,項目包括東亞運動會體育館、西環大橋、路氹城填海工程等,另外亦授意了工務部門加快私人項目,包括市內多間酒店的審批及收則程序。事後澳門終審法院在 2008 年 1 月裁定歐文龍 40 項收受商人賄款,及 13 項清洗黑錢罪名成立,判處歐文龍入獄 27 年,罰款 24 萬元。隨着案件進一步審理,歐在 2009 年和 2012 年被加控受賄等罪,總刑期加至 29 年。
另外在今年 7 月,澳門終審法院合議庭亦曾經處理太陽城集團創辦人周焯華(綽號「洗米華」)巨額詐騙罪、黑社會罪、不法賭博活動罪的刑期上訴案件。澳門終審法院最後判周焯華等被告敗訴,周維持 18 年監禁刑期,他跟另外 8 名被告亦須就不法賭博活動罪的相關收益,向澳門政府支付 248.65 億港元。
政治案件方面,澳門終審法院在 2021 年,亦就澳門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撤銷民主派參選名單資格(DQ)事件作出裁決,駁回關於其中三張名單的上訴,民主派參選人吳國昌及蘇嘉豪等全數不能競選立法會。當時終審法院指出,被 DQ 的參選人組織和參與悼念六四事件或已故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的活動,屬誹謗中國政府,破壞憲政秩序,因此可被視為不擁護澳門《基本法》與不效忠澳門特區,不具備參選資格。
【相關報道】